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举办的“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推荐活动近日结束,推荐名单已产生。本次推荐入围的企业都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迅速成长的骨干文化企业,展示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成果。
本次推荐活动自2007年11月上旬启动,凡从事文化产业核心层,即提供新闻服务,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文化艺术服务,且在2005年12月31日之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文化企业,均可参加推荐。共有121家文化企业申报,经审核符合推荐资格的共86家。推荐活动办公室对这86家文化企业按照主营收入、税前利润、净资产值及2006年度或最近一届全国性奖项获奖情况等指标进行综合排序,最终确定了“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的推荐名单,分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出版发行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各10名。
推荐名单中以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文化企业为主,有民营企业,还有上市公司,反映了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
附:“首届全国文化企业30强”出版发行类推荐名单:
1、江苏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2、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有限公司
3、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
5、四川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6、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有限公司
7、中国出版集团公司
8、安徽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广东省出版集团有限公司
10、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关键字:文化 1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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