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日前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对华文出版社、崇文书局、岭南美术出版社等19家出版编校质量不合格教辅读物的出版社下发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根据2007年新闻出版总署开展的以教辅读物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检查活动结果作出的决定。
对出版质量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上教辅图书的岭南美术出版社和上海锦绣文章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其将问题图书全部收回,同时给予警告处分并处罚款1万元。对出版质量差错率在万分之五以下万分之一以上教辅图书的华文出版社、崇文书局、光明日报出版社等17家出版社,新闻出版总署要求其将问题图书停止发行并回收,进行技术性修订且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市,并对其给予警告。
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日前组织19家问题出版单位负责人召开2007年教辅读物编校质量座谈会,就如何提高教辅图书的质量进行了交流。
新闻出版总署开展的以教辅读物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检查活动于2007年3月启动,是“出版物质量管理年”中一项十分重要的活动,是总署依法行使质量监管职责的生动表现。此次检查中,总署图书出版管理司抽查了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出版的教辅读物138种,合格率为84.7%。
据悉,新闻出版总署2008年还将继续开展以教辅读物为重点的专项质量检查,以从根本上提高教辅读物质量,维护广大读者的权益和目前教辅读物的市场秩序。
文章关键字:出版总署 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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