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各印刷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尽快构建以“四大准入”(企业、市场、职业、岗位)为基础的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体系的要求,根据印刷行业管理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新出印〔2007〕1639号)部署,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开展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
现将2008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登记工作范围参加审核登记的单位为所有领取《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印刷企业、单位及个人(以下简称印刷企业,包括复印打印名片印刷企业),含2007年新批准设立的印刷企业。
二、审核登记工作分工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协助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对北京地区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专项经营印刷许可企业的审核登记(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具体负责表格发放、按照统一安排的时间收集相关材料并协助审核);复印打印企业的审核登记工作由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在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的监督、指导下组织实施。
三、审核登记工作的有关安排2008年印刷企业的审核登记工作,自今年1月底开始,6月底结束。北京地区印刷企业审核登记需报送的材料、审核登记的主要内容、条件、程序以及具体时间等有关具体安排,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已经印发了《关于开展2008年印刷企业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京新出印〔2008〕30号),各印刷企业可以登陆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站(www.bjppb.gov.cn)下载,也可以到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领取。
各印刷企业务必按照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及时报送相关审核登记材料,认真配合做好北京地区印刷企业2008年审核登记工作。北京市新闻出版局将按照新闻出版总署的有关要求,严格对北京地区印刷企业进行审核登记,对在审核登记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单位、个人,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北京市新闻出版局联系电话:
64081418、64081401北京市新闻出版局网址:www.bjppb.gov.cn
特此公告。
文章关键字: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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