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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委印发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安排

时间:2009-06-02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摘  要: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 ...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5号,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推进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2009年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工作安排及部门分工》,将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宣传教育

  大力宣传《通知》精神,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消费理念和社会风尚,营造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的良好氛围,并在国庆、中秋节等节假日前,形成强大的宣传攻势。5月份,及时宣传国家标准、政策制定和发布情况;6月份,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内容纳入今年“节能宣传周”、“环境日”等宣传活动;6月底前,组织中央国家机关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万人签名”活动;9月底前,组织行业协会开展社会倡议活动,倡导生产和销售企业严格自律,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警示作用,组织新闻媒体对屡禁不止的过度包装反面典型予以曝光。

  二、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政策

  一是组织制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条例》,为治理商品过度包装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并做好相关宣贯和培训;三是修订《月饼》国家标准,组织制定产品包装标准,逐步完善限制过度包装标准体系;四是研究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的价格政策,鼓励和提倡简约包装;五是研究完善促进废弃包装物回收利用的税收政策。

  三、支持新型包装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支持包装领域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开发;加强废旧包装物资源化利用技术与装备的研发;支持新型包装材料和废弃包装物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包装材料和产品。

  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要求,纳入食品和化妆品市场准入条件,指导和监督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二是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过渡期满后,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生产、销售过度包装商品的,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加强对生产企业和高档宾馆、饭店、酒楼、超市等场所执行国家《月饼标准》的监督检查力度;四是将治理商品过度包装纳入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内容,重点对奢华包装变相提高价格,牟取暴利等行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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